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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太晚痛失赔偿 集美法院发布劳动维权典型案例

2015-04-25 09:18:45陈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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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2:双重关系 怎么索赔?

张某是浙江省某县邮政局负责EMS的经理,后来他因病退在家休养,但未变更劳动关系。前年,张某经朋友介绍到厦门一家快递公司工作,负责行政管理,未签订劳动合同。

后来,张某主动离开公司。去年年底,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快递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

法官点评

劳务关系,不能拿补偿金

法官说,张某在与原用人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又到快递公司工作,因此,他与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存在劳务关系。张某与快递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关于经济补偿金的主张不予支持。最终,判决快递公司支付张某工作期间的劳务报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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