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人员在洪塘镇政府内部食堂检查。 厦门日报讯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察局4月23日召开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会议精神,以及关于“五一”期间开展明察暗访部署要求,围绕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卡、公车私用、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嫁喜庆事宜等“四风”突出问题,迅速制定方案,并开展明察暗访。 【思明区】 现场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 27日上午7时许,思明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成检查组,对公园小学、园南小学、第六幼儿园、华侨幼儿园周边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区公务车辆接送孩子上学的问题。思明区工商局也组织了对区工商局机关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个别公务车辆停放地点不准确、报备更改不及时问题,及时纠正。 思明区纪委监察局还牵头组织区财政局、审计局,针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进行督查,抽查了开元街道、莲前街道、区文化体育出版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虽然未发现违规发放福利问题,但也发现有的单位办公用品采购未完全落实相关规定,有的单位培训费报销手续不完整或出差费报销不够规范,以及个别街属企业支出归类、房屋出租不够规范,一些街属企业公车租赁合同条款不够严谨、汽车未落实定点维修等问题。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思明区纪委监察局现场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整改,思明区纪委监察局将跟踪督办。 【湖里区】 开展线索核查 湖里区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五一”期间开展明察暗访的通知》,要求各街道纪工委对本辖区范围内(含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区财政国资党委对本区国企单位内部食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区纪委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力量,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区纪委和街道、区财政国资党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共开展了18次监督检查。通过到辖区内的农家乐、酒店、茶楼、健身娱乐场所等地明察暗访,查阅相关账目和凭证、订桌单,查看公车管理使用、入库集中停放情况,未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使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的问题。 湖里区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相关线索认真进行核查,如,在湖里万达商场,发现有6单以区属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名义购买日用品的发票,该情况正在进一步核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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