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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下高利贷家中七次被泼漆 受害人已报警

2015-05-15 11:56  吴海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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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林阿姨,快回来,你家又被人泼漆了!”前天上午,60多岁的林阿姨接到邻居电话,赶回禾祥东路金祥大厦家中,发现家门口的地上、窗户都是红色油漆。这已是她家至少第七次遭人泼油漆了。去年8月,林阿姨的儿子以超高利息借了5万元资金,一家人的噩梦从此开始。

借款5万还了14.5万 债主说还没还清

林阿姨的儿子小林去年开了一家旅游订票公司。8月,正是旅游旺季,小林手头现有的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正好那时,他收到了在饭桌上认识的朋友刘某发来的短信,对方问:“兄弟,公司开得怎样了?有什么资金问题,可以同我联系。”小林说,既然对方那么热情,那就向他借个5万元救急。

小林被刘某约在一辆车上签借条。“我当时把他当成朋友,根本没仔细看借条,草率地签了字,按了手印。”他称,没想到,借条上写的借款期限是10天,自己误以为是一个月,借款利息是5000元,月利率高达30%,且每逾期一天,就要支付5%,也就是2500元的违约金。

从去年8月到今年2月,小林多次打钱给刘某,前前后后加起来,一共还了14.5万元。不料,刘某说,这些都是利息和违约金,本金仍未归还,小林还欠他8万元。

隔三岔五遭泼漆 老人只好搬家

由于小林在借条上留的地址是父母家,位于禾祥东路金祥大厦。因此,从今年2月开始,这里就多次遭人泼漆。

前天凌晨三四点左右,又发生了一次泼漆事件。林阿姨说,对方一般是凌晨来的,泼完就走,每次她都报警,但接下来事情还是照样发生。监控记录下了作案者乘电梯的画面,“每次都是4个人,两个人守在电梯口,另两个人负责泼漆。”小林说,他认得这4人中的一人就是借钱给他的刘某。

由于家中屡被泼漆,给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林阿姨和老伴被迫搬到其他地方住。

>>律师说法:

“泼漆”涉嫌寻衅滋事 情节严重可刑拘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说,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应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强制追讨。在这起案例中,月利率高达30%,明显属于高利贷,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高利贷的出借人,一般不会向法院起诉。

撇开债务纠纷不说,出借人在人家门口泼漆,扰乱了公民的正常生活秩序,损害了他人财物,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寻衅滋事为由,对行为人处以罚款和行政拘留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则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行为人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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