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福州站记者 张珺)《福建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将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新建的住宅小区都要安装监控系统,否则单位将被罚款1万-10万元,责任人将被罚款5000元。 今后,全省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大型商场、农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宾馆、酒店、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和已建成具备相应条件的居民小区等都必须建公共技防设施。 根据《办法》,上述公共区域应当安装技防系统而未安装的;使用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技防系统的,都是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5000元罚款。 |
相关阅读:
- [ 05-22]福建新建住宅小区不安装监控 将被罚5000元
- [ 05-18]市民打款给骗子系统自动预警 厦部分银行建"防火墙
- [ 05-08]福州公开招聘191名视频监控员 月薪最高达3040元
- [ 05-07]福清市民购物卡遗落收银台 返回要求调监控遭拒
- [ 04-25]男子专抢孕妇老妇金项链 民警在殿前蹲守抓人破案
- [ 04-25]五名嫌犯组团来厦门扒窃 在鼓浪屿出手两小时即落网
- [ 04-19]福州旧西客站乱停车拉客现象减少 警方:增设探头
- [ 04-10]女子倒车猛踩油门连撞3人 监控还原令人触目惊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