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机场整治非法营运车辆 3辆"黑车"被抓现行

2015-06-04 11:55:43房舒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房舒 通讯员 高素敏)停车场里,“黑车”司机正跟人讨价还价;监控室中,机场分局第三大队的民警已经拍下全部过程。6月1日,当这辆涉嫌非法载客的私车,刚走到T4候机楼的停车场门口时,就被机场三大队和市交通执法大队的联合执法组拦了下来。

据介绍,从1日开始,机场警方将联系市运管部门,开展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的“百日行动”,依法查扣3台非法营运车辆,其中包括厦门籍2台、漳州籍1台,目前这3部涉嫌非法营运车辆已移交市交通执法大队。

机场警方表示,此前多侧重于在到达层的叫拉客现场,此后,将逐渐将范围扩大到达到层以及停车场等地。交警表示,被抓获的3辆“黑车”都在现场,与乘客进行了现金交易。

关于目前众多“专车”司机所关注的打击范围,导报记者昨日从机场交警处证实,如持有市运管部门时核发的“租赁证”的车辆,将不在打击范围之内。

对此,一名资深交通执法人员解释,根据交通部规定,对于不少于10辆自有车辆的正规租赁公司,只要符合相关资质,运管部门都会核发“租赁证”。但“自有车辆”的条件是,车辆产权属于该公司,也就是说挂靠车辆并不在此范围内,当然没有“租赁证”,也就还是在打击范围之内。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