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养儿17年离婚后才知不是亲生 男子怒告前妻获赔55万

2015-06-07 07:03  陈捷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6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图)养儿17年,直到离婚后才知儿子并非自己亲生。为此,男子怒告前妻要求赔偿93万元。

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这起离奇的索赔案作出判决,要求隐瞒真相的前妻支付55万元赔偿金,其中包括男子的精神损害赔偿和孩子的抚养费等。

原告老林(化名)说,他之前一直不知情,直到一次和前妻吵架时,她说了一句“反正孩子也不是你的”,这才让老林起了疑心。随后,老林拿孩子头发去做亲子鉴定,发现儿子果然不是自己的。

一次怀孕 双方奉子成婚

如今,这对离婚的夫妻都已经年过四十,18年前,妻子小慧(化名)发现自己怀孕,随后他们两人“奉子成婚”。当时他们只办了婚宴,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当年年底,儿子小宝(化名)就出生了。

小宝的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很多欢乐。第一次当爸爸,老林将儿子视为宝贝,疼爱有加。老林坚持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小宝读的都是厦门最好的名校。为了照顾孙子,老林的母亲也办理了提前退休,在家带孩子。

孩子上了小学后,老林和小慧才到民政局领了结婚证。然而,领证没几年,2010年,夫妻二人就因吵架协议离婚。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