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可申领补贴 每月20日前受理材料

2015-07-25 08:30:03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5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林芹)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个人和企业可申领相关资金补助。

据了解,在我省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失业、就业等实名制登记的城乡劳动者(含外省来闽务工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毕业年度学生(只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组织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员工培训的企业,均可享受并申领相关补助。

通知指出,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劳动就业服务局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每月20日前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相关材料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规定、是否重复申请、核定补助金额,10个工作日内提出职业培训补贴初审报告、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初审报告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复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