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 通讯员 杨长平/文 杨靖/漫画)现在,很多外地农村的老人来厦门帮儿女带孩子。他们住的也算是自己的家,因此很少人会想到办暂住证。但是,最近有位王阿婆遭遇车祸,就因没办暂住证而遇到赔偿标准有别的问题。 纠纷 今年60岁的王阿婆是漳州某村村民,去年年初,她来厦帮儿子带孩子。两个月前的一天,王阿婆骑着电动车外出买菜,与驾驶摩托车的陈先生发生了碰撞。王阿婆摔倒在地,送医救治后,诊断为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右肋骨骨折。交警认定双方应负事故同等责任。“他会车时没有减速靠右行驶,才导致事故发生。”王阿婆认为陈先生的责任比较大,要求陈先生赔偿相关医疗费,并且要求按照城镇标准赔偿。“你没靠右侧行驶,你也有错。更何况,你不是厦门人,为什么我得按照城镇标准赔偿。”陈先生不服,两人就赔偿标准以及金额起了争执。王阿婆遂将陈先生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赔偿因交通事故引起各项损失2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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