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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通违法被抓拍 8月15日起扣分也可上网处理

2015-09-03 16:23:14赖贵旺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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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赖贵旺)您可能还不知道,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fj.122.gov.cn)其实还有很多功能——从8月15日起,如果您在高速路驾车被电子监控记录交通违法行为时,大多可上网处理(包括扣分、罚款)。

上网处理很方便:只需打开网站,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电子监控处理”,再选择需要处理的车辆及违法行为,就可使用网银交罚款了。

值得注意的是,该平台只接受车主使用本人驾驶证,处理本人名下的小型机动车辆被电子监控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营运客运、货运、出租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不适用。2014年12月1日(不含)之前发生的不属于规定记分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2014年12月1日之后发生的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包含扣分)的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才可以通过网上处理;但处理电子技术监控违法记录后,驾驶证累计记分达12分的不能处理。超过200元,则要到窗口处理。

此外,本地交通违法记录,3分以下的扣分处罚,也已经可以在厦门交警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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