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陶小莫/图)有了生育保险基金,单位就能不发产假工资?近日,一位妈妈为追讨产假期间工资闹上法庭。 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妈妈说,用人单位未付产假工资应该赔偿;但用人单位却答辩说,单位已经为她交了生育保险基金,社保中心也支付了生育津贴,因此可以免付产假期间工资。 卢女士算是公司老员工,她五年前就进入物流公司工作。前年,卢女士怀孕,当年7月,公司批准卢女士休产假135天。当时,公司为卢女士缴纳了包含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费。 产假期间,卢女士实际自生育保险基金领取了生活补助1500元和三个月的生育津贴9318元,合计10818元。不过,公司在产假期间,没有向卢女士支付工资。 去年3月5日,卢女士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离职之后,卢女士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要求公司支付少付的产假期间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4094元。后来,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支持了卢女士的大部分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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