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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为“走路”状告政府机构 要求撤销人行道车位

2015-05-29 08:23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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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人行道上划停车位,这事儿您怎么看?昨日,厦门一女子就将其所在街道告上了法庭,要求街道撤销禾祥西路美湖路口至斗西路口段两侧的人行道上停车位。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

原告称涉案停车位就在其上下班及出行必经道路上,这些停车位使其必经之路变窄,严重影响通行,其不得不绕到机动车道行走,这给其人身带来了危险。原告认为,其作为厦门市的居民,对厦门市马路两旁的人行道路拥有当然的通行权利,被告在人行道路两旁划定停车位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在于谁在人行道上划定、设置停车位,这部分停车位的划定是否合法。

被告单位称,其并非涉案停车位的划定、设置者,他们只是接受交警部门委托进行维护和管理。被告单位认为,讼争车位规划合理,留有通行空间,不存在影响通行情况。

对此,原告给出了一系列数据证明停车位划定后,留给行人的通行宽度不足2米,在车辆进出泊位时行人根本无法通行。

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将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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