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提高 10月底全面补发到位

2015-09-25 07:47:33吴斯婷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 罗邦)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两项工伤保险新举措。除了提高2015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外,厦门的工伤保险费率也将普遍降低。

变化1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提高

日前,厦门市政府下发文件,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提高厦门2015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详情如右图所示)。市人社局将抓紧落实这项惠民政策,确保10月底全面补发到位。

什么是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变化2

实行新的行业基准费率

此外,10月1日起,厦门工伤保险将实行新的行业基准费率,市人社部门和地税部门正在加紧落实。

市政府日前下发文件,确定了厦门一类至八类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基准费率。新政策将社会各行业按照工伤风险水平细分为八类,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

这次行业基准费率的重新确定,是2004年以来的首次调整,贯彻落实了国务院关于适时适当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要求,适应了厦门经济发展新常态,显著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

据悉,目前厦门工伤保险有三类基准费率,平均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此次调整后,平均费率将降至0.7%。

记者注意到,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基准费率最高,为1.9%,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等低风险行业基准费率最低,仅为0.2%。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