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八成网上外卖餐厅证照“不明” 记者对吕岭路一带的491家餐饮商家进行统计,发现: 74家证照具备,仅占15.07%; 190家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都显示“正在上传”,占45.56%; 剩下的227家不是没有显示餐饮服务许可证,就是没有显示营业执照,占39.37%。 【部门说法】 将对线上餐饮交易 进行监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网络食品经营的线上经营者须有线下经营主体,并需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否则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其相关许可资质,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他们将加大对线下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依法对线上交易进行监管,同时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选择有资质的餐饮单位消费。 【相关法规】 网络食品 有了“紧箍咒” 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同时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申请进入平台的食品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查。” 【手记】 要想走得远 就得做得好 足不出户,动动手指,便能想享受“舌尖上的美食”。网络订餐平台以其便捷、实惠赢得青睐。然而,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络订餐平台存在不少问题:无证无照、家庭作坊式的“幽灵餐厅”寄生于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安全令人担忧。 作为新生事物,网络订餐平台要长久发展,就要不断地改进自身准入机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盟商家进行资质核审公示,让商家资质有迹可循,才能让“幽灵餐厅”无处藏身,让消费者吃得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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