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程 不动产登记如何推进? 厦门计划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 2015年4月13日,国土资源部、中央编办印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尽快确定不动产登记机构,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目前,多数城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还处在播种、育苗的阶段,而在厦门,这项工作已列居全省前列,开出了娇艳的花朵。 成果,并非一蹴而就,它与省领导、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紧密相关。市领导就厦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多次作出批示,将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列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领导也相继来厦指导,对厦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高起点创设、高标准规范、科学化推进起到积极作用。 同时,一系列前期不动产登记工作打下的扎实基础,在不动产登记局的成立过程中也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原生动力——厦门自1997年起实行土地房屋统一登记,是全国较早实行、坚持最好的土地房屋统一登记城市之一。为规范管理各自职责内的不动产权属登记工作,厦门各相关部门还先后出台了上百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地方法规和技术规范。厦门还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通过城镇成片地籍测绘、农村土地房屋成片测绘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建立覆盖全市辖区的“一张图”登记基础资料,逐步形成完善的土地房屋登记体系,并培养了一大批登记专业人员,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具备成熟的技术条件。 厦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已扬帆起航,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开始颁发,厦门还将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整合,在2017年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和依法公开查询。
【同步】 新版《不动产权证书》 今日开始颁发 旧证继续有效,市民无需换领新证,内容变更或交易后换发新证 随着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挂牌运行,市国土房产局从今天开始颁发全国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封面为红皮,上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几个金色大字。内页有详细的不动产信息相关内容,包括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面积、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等10项需要填写的内容。对比市民手上现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产权内容方面标注更为详细,将让交易更加透明。另外,《不动产登记证明》封面为白皮黑字,内里填写事项较《不动产权证书》简单,包括证明权利或事项、权利人、义务人、坐落、不动产单元号、其他和附记等7项内容。 据悉,《不动产权证书》有单一版和集成版,单一版记载了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一种权利或者相互兼容的一组权利。集成版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权利。目前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用于证明不动产抵押权、地役权或者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事项。 不过,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开始颁发后,市民需要去换取申领吗?答案是否定的。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新证问世,旧证依旧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只要不动产不交易、证书内容不变更,就不用换领新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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