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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交车救护车装“鹰眼” 专门“盯”违章

2015-11-10 10:02:43吕寒伟 刘小冰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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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站前后30米禁停

交警介绍,在2个月时间内,被抓拍的违法车辆主要存在以下类型。

一种是占用公交车站台,有的是在站台的入口违法停车,有的是在站台的出口违法停车。

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在公交车站台前后30米范围内,禁止社会车辆违法停车,此类车辆将被罚款100元。

一种是占用应急车道。比如在海沧大桥上,公交车上的摄像头,抓拍到前方的私家车占用应急车道。按规定,此行为将罚款200元。

一种是逆向行驶。民警举例,同集路正在改造,辅道作为公交车道使用,但有些车辆却逆向行驶被抓拍,按规定,将被罚款500元。

一种是违反禁止标志标线。厦门大桥的桥面,禁止车辆在两个车道间违规变道、压线,有私家车因为被公交车上的摄像头抓拍。此类行为同样将被罚款150元、记3分。

公交站违停最重罚800元

交警解释,从明年1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实施,对违法停车等行为,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五)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上述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一部私家车一年内三次占用公交车站违停,从第三次起,将被罚款800元。

30部急救车下周启用探头

11月5日傍晚,一部宝马车在湖滨中路茶叶厂外,堵住120急救车,司机还边打电话,被罚150元、记3分。

交警介绍,目前已经在30部急救车上安装了摄像头。由于部分车辆的点烟器有问题,所以暂未启用,预计下周可完成调试并启用。

按照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将罚款100元,记3分;当急救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社会车辆也不得超车。

但是,120急救车在不执行紧急任务时,也得按照普通车辆的待遇,规规矩矩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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