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对情侣分手闹上法庭 微信记录解开金钱纠纷

2015-11-19 08: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1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渔言)情侣分手之后,为钱闹上法庭。近日,海沧区一女子状告前男友,要求对方“还钱”。她说,男友欠她近4万元债务,可她手中并没有前男友写的借条,只有微信聊天记录。

微信记录,能不能证明前男友找她借过钱?这一问题,也成为法庭之上双方争议的焦点。

原来,莉莉(化名)和阿辉(化名)曾是情侣。二人恋爱期间,阿辉因经常换工作,收入不稳定,隔三差五会发微信向莉莉伸手要钱花。分手后,阿辉很快就去了外地,不见踪影。

但是,莉莉却发现阿辉已经花了她近4万元,几乎是她工作后的所有积蓄。近日,莉莉为此决定将阿辉告上法庭,可是,她手中没有借条,只有阿辉当时要钱时发给她的微信作证据。

经过法官耐心劝解,被告人阿辉专程从外地赶回处理与莉莉的欠款纠纷。阿辉承认,他有通过微信向莉莉要钱。但是,阿辉辩解说,莉莉在恋爱期间也有花他的钱,总之,莉莉拿给自己的钱没有那么多。

法官在向当事人释法时提出了“微信也能当证据”的说法。这一说法,对阿辉的心理产生了作用。最终,阿辉同意偿还莉莉借款21000元。

近日,这对昔日的情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友好分手。

承办法官解释,本案的微信证据因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自认,微信证据的关联性可以认定,双方虽未签署借条,但阿辉确认要钱2万多元的微信系出自其手,该内容成为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关键。法官以此证据为突破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