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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男子身份证借朋友 不料背“黑锅”惹官司

2015-11-25 11:29  赖彩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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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1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赖彩霞/文 杨靖/漫画)出于朋友义气,19岁的小林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了好友陈超(化名)。没想到,几个月后,小林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小林在前埔一家店里打工。几个月前,他的好友、年仅16岁的陈超找他借身份证。“陈超说,要买手机卡,需要身份证,但自己的身份证还没办下来。”小林觉得陈超还在读书,没有身份证很正常,便将身份证借给了陈超。过了几天,陈超将身份证还给了小林。

两周前,小林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某商家要求他缴纳购买手机的欠款和违约金。“我都蒙了,我什么时候买过手机啊。”小林详细咨询了被起诉原因,发现几个月前,有人拿他的身份证,在手机城购买了一部智能机,并且申请分期付款。“一个月要还497元,因为只还了二期就没还,才被告上了法庭。”小林查询了手机购买时间,正是在自己将身份证借给陈超的那段时间里。

小林非常生气,马上联系了陈超。对此,陈超没有否认,他表示自己很喜欢那款智能手机,但爸妈不会同意给他买。“我看,分期付款每月要还的也不多,找爸妈要点零花钱,应该就能补上。”没想到,因为陈超最近几个月在学校表现一般,父母亲对其零花钱进行了压缩,他手上根本没多余的钱去还这笔欠款。

“我不知道事情会那么严重。”得知小林收到传票,陈超很抱歉,但他表示自己确实没钱。小林只好与陈超家人沟通。陈超的爸妈虽然生气,但也只好为儿子偿还了欠款,并就此事向小林致歉。“商家也有问题,明明不是他本人的身份证,怎么可以给予办理呢?”陈超家人对于商家方面也提出质疑。

法官提醒

出借身份证可能危及自身信用

思明法院的法官表示,最近受理不少类似纠纷,一半是在校学生购买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时办理分期付款,而后因没有能力及时偿还而被告上了法庭。法官提醒,作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合理消费能力,应该慎重对待每次消费。作为证件所有者,应该加强对证件保管,不要轻易出借证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产生。如因出借身份证引起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对自身诚信、信用造成很大影响。

同时提醒商家,在销售时,要谨慎辨别消费者年龄和购买能力是否相当,和未成年人进行大宗大额的商品交易过程中,可要求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购买或劝阻其消费。商家在与消费者签订分期付款协议时有审核消费者身份的义务。作为未成年人第一监护人的家长,要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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