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公众号拼凑外地照片发布厦"特大车祸消息" 涉案者落网

2015-12-15 08:06  吴海奎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吴海奎)“福建厦门特大事故!旅游大巴无人生还!”连日来,多个微信公众号接连发布一则这样耸人听闻的消息,吸引了大量的阅读和转发。经警方调查核实,近日厦门未发生涉及旅游大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帖子里的配图均为发生在外省甚至外国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昨晚11时30分,厦门警方向本报通报说,涉嫌发布谣言的相关涉案人员已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12月9日,微信公众号“边做边爱”发布《福建厦门特大事故!旅游大巴无人生还!》一文。该文只有短短一句话:“昨天,福建厦门特大事故!旅游大巴无人生还!”文中没有详细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而图片配了6张,而且一张比一张血腥、惨烈:有医护人员蹲在地上救治伤者的画面,有大巴车底朝天摔得支离破碎的画面,更惊悚的是,还有一些疑为死难者尸体并排躺在地上的画面。不过,记者注意到,这些照片打着不同的水印,而且从画面上看,发生于不同地方——第一张照片上,摩托车的牌照是云南的,广告牌的水泥品牌也是云南的;而另一张照片上的人,有明显的外国人的特征,警察身着的制服也不同于国内民警的警服。

这则疑点重重的消息,却被大量阅读和转发。截至今日凌晨记者发稿时,仍有部分微信公众号转发的这条信息可打开阅读。

发现这一动向后,厦门警方迅速展开调查。经核实,近日厦门未发生涉及旅游大巴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文中的6张配图均为发生在外省甚至外国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是从网站下载而来、拼凑在一起的图片。

警方随即立案调查,并及时锁定造谣者。昨晚,记者发现公众号“边做边爱”发布的虚假信息,已显示“内容因违规无法查看”。昨晚11时30分,警方向本报透露,相关涉案人员已被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

记者注意到,近期,一些谣言在网络上疯狂传播,有的完全是无中生有,通篇是造谣者个人编造的信息,如网传的“国税系统和车管所系统升级,车辆将暂时不能入户”;有的则是移花接木,把发生在其他地区的事件,转嫁到厦门头上,如上述的“厦门特大事故”谣言;有的旧瓶装新酒,把以前发生的新闻翻出来,冠以新的日期,炮制出假消息。厦门警方提醒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并表示将全力追查恶意发布虚假信息者,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据了解,散布谣言可被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小贴士】

网络信息如何甄别真伪?

如何甄别网上流传的“新闻”的真伪?本报教您一个便捷的办法:您可选取“新闻”里的几个关键词进行网络搜索,看看这则“新闻”会不会是外地新闻被“移花接木”到本地,或是几年前的旧闻被翻炒成“新闻”。当然,更保险的方法是,请您关注当地的党报等主流媒体及其官网、微博、微信公众号。如果一则“重特大事故”的消息在网上流传,当地的报纸及其官方网络平台上却找不到相关消息,那么,这个所谓的“重特大事故”的真实性,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记者手记】

莫让朋友圈沦为“谣言圈”

●记者 吴海奎

近日出现的谣言要么利用耸人听闻的文字和图片,要么打着“温馨提示”的旗号,移花接木,无中生有,无非就是想博眼球,扩大传播,实现造谣者的个人目的。如果说网络平台给这些谣言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那么,一些不加甄别、随手转发的网友,就等于是给这些谣言“浇水施肥”,让谣言传播得更快更广,危害也变得更大。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给市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给一些谣言插上了快速传播的翅膀。尤其是基于熟人朋友建立的微信“朋友圈”,谣言更容易被接受、被传播。有报告显示,拥有数亿用户量的微信,已成为谣言传播的第一网络“重灾区”。

谣言带来恐慌,甚至会给人们的生活造成诸多困扰。要遏制微信“朋友圈”里谣言泛滥,需要有关部门加大打击惩戒力度,将造谣者绳之以法,让他们付出相应代价。我们看到,对于恶意造谣者,厦门警方的查处历来不遗余力,但是,光靠警方的查处还远远不够。一方面,微信平台管理者也要加大把关审核力度,及时清理那些发布谣言的微信公众号,净化微信平台;另一方面,作为个人用户的微友,平时也要多关注主流媒体发布的权威消息,丰富自己的信息库,以提高甄别能力。

谣言止于智者,请您时时擦亮眼睛,在使用微信时,把好“指尖关”,转发一条消息前,多花几秒钟时间,调动大脑里的信息库,去思考、去甄别,不轻易转发未经证实的消息,或是有可能造成恐慌蔓延的消息,不让自己成为谣言传播的机器。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