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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时遭追尾下车理论车被抢 原来是经济纠纷导致

2015-12-16 09:15  汪长福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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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因

合作破裂后 双方起纠纷

既然曾经合作,南先生为什么要这么做?王女士说,南先生在厦门从事装修施工,他们两人过去合作过多次。去年,他们再度合作,做一个泉州晋江会所的装修工程,总价将近50万元,但是后来双方合作破裂,产生经济纠纷,此后她就遭到南先生的不断骚扰。

“刚开始是放车胎气,后来又来抢车!”王女士说,她开的小车是以她好姐妹的名义买的,实际上是她在使用,南先生接二连三的报复举动,已经对她和朋友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

前天下午,记者致电南先生并且表明身份,“我不知道啊,这个你不能联系我。”对方撂下一句话后就把电话挂了。随后,记者从厦门警方了解到,禾山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对此事展开了调查,事发当晚已经通知当事人将车子开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且通知了车主,将车交给车主。

王女士表示,虽然她拿回了车子,但是南先生并没有作罢。12月7日下午,南先生又到她上班的地方辱骂、骚扰她。事发将近一个月来,她每天担惊受怕,压力非常大。她希望南先生不要再骚扰她,经济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律师观点】

解决经济纠纷

应选择法律途径

记者了解到,这样的经济纠纷事件,并非个例。11月9日上午8点左右,厦港不见天路附近一家食杂店门口,一名年轻女子被三名身材壮实的男子拉住,欲强行拉进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室里还有一名男子在等着。女子拼命反抗,但无奈力气不够,半个身子已被塞进车里,只剩腿部还在外面挣扎。路人陈阿伯以为这是绑架,上前制止并叫旁人报警。两名男子赶忙上车跑了,剩下一名男子没来得及跑,被众人拦下。碧山派出所民警将相关当事人带走后了解到,这起“绑人”事件是因车辆租赁纠纷而产生。民警对事情进行了解后,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法律权利和义务,建议他们寻求法律途径,妥善解决纠纷。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林敏辉律师认为,此类“抢车”事件如果确如王女士所说,那么南先生的做法明显不妥。对于双方的经济纠纷,南先生若认为王女士对其负有未了结的债务,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王女士的个人财产包括车辆等,甚至可以在起诉前就申请财产保全;如果采取暴力等违法手段,则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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