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林冯 喻厚勤)装修工开着普通小车,车前挡风玻璃上却放着陆军和武警专用标志,车里安装了警用警笛,还有协警服、手铐、警棍、辣椒水、巡逻签到表等警用物品;小皮卡车内载着油桶、加油枪和管线,司机却什么证件都没有,最后被扣了27分。昨日上午,厦门交警桥隧大队快速路中队在成功大道杏林大桥连接线设卡拦查,查处了85起违法行为,扣留无牌无证摩托车1部,未年检小车2部,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移交派出所1人,无证驾驶行政拘留2人。
[镜头1]
装修工带军用品上路
昨天9时50分,一辆挂着厦门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进入现场民警的视野。民警发现,这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放着陆军和武警专用标志,遂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该车驾驶人袁某是四川南充人,并不是军人,这辆车也和部队无关,这让民警起疑,并对该车做进一步检查。
一查下去,民警大吃一惊。就在引擎盖下,安装了警用警笛,开关藏在方向盘左下角处;驾驶座上披着一件协警服,上面协警徽和协警号齐全;座位下的一个小包装袋里,是一副手铐;驾驶员侧车门的改装贮物柜内,放有辣椒水、警棍和巡逻签到表1本;袁某的钱包内还有协警制服1寸照片4张,他还把驾照原照片撕掉,换上穿着协警制服的照片。
这位“装备齐全”的袁某是啥来头?当民警询问时,袁某辩称,警用和军用装备是当年当保安时发的,军用标识是表弟的。“我老婆在医院难产,要赶紧走。”袁某称。
民警又进一步询问时,袁某却说不出当保安的单位和时间,也说不出表弟的信息。最终,袁某承认,他是2008年2月从昆明来厦门的,现在暂住在安兜社,一直从事室内装修。这些警用和军用装备,是去年7月和8月私自买的,协警服及相关标识是从金尚路军用品店买来的,是为了通行方便,而手铐、警棍、辣椒水等是网上买来的,主要是为了防身。
民警表示,按规定,个人不得拥有这些军警专用设备,更不得冒充军人、警察执法,袁某将被移交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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