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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货车司机酒后强奸女同事 赔五万获刑一年

2016-01-07 10:17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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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几个男女同事共住在一套四室一厅的职工宿舍内,结果货车司机酒后冲动,强奸了女同事。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这名酒后乱来的司机近日为此赔偿50000元,还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展某今年36岁,初中文化,是厦门一家公司的货车司机。他是河南人,在厦门工作期间,公司为他安排了宿舍,就在思明区某工业园内的职工宿舍楼里,一套四房一厅的房子,他住其中的1号房间,而受害女子小薇(化名)则住4号房间。

案发当天,2015年2月20日午后,展某喝酒之后回到宿舍的1号房间。当天下午5时许,展某看见住在同一套房子里4号房间的被害人小薇上卫生间,就起了色心,尾随小薇进了4号房间。

在小薇的房间内,展某借故与小薇聊天,其间,他强行亲吻了小薇的嘴唇、脖子,并不顾小薇反对,掀起小薇睡裙,对小薇进行抓摸和亲吻。随后,他要实施奸淫行为时,因小薇呼救反抗未能得逞。

最终,小薇挣脱之后,跑到同室的2号房间求援。展某见未能得逞,只好回到1号房间。

案发当天,展某就在宿舍1号房间被公安机关抓获。他到案后通过家人赔偿人民币50000元给小薇,取得被害人小薇的谅解。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展某违背妇女意志,欲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考虑到他是犯罪未遂,又能自愿认罪,还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因此对其从轻处罚,判处他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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