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 打造“海丝”旅游会展枢纽城市 厦门作为“海丝”战略支点城市,“一带一路”无疑也成了实施方案的重点主题之一。实施方案表示,在基础设施领域方面,将加快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鼓励“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厦门市港口码头开发建设,推进开通海丝邮轮航线和国际航班,鼓励航运企业新增“一带一路”集装箱航线,争取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重要港口缔结更多“友好港”;争取推动“海丝”沿线国家来厦设立总领事馆、领事代表处或签证代表处,推动“海丝”友城设立办事处或贸易代表处。 实施方案还明确,将推动开通厦门和东盟国家互为母港的邮轮航线,构建完善的航线网络,吸引“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游客赴厦旅游和参展,将厦门打造成“海丝”旅游会展枢纽城市。 对台交流 打造厦金一日生活圈 实施方案显示,厦门将推进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的建设,争取率先试点实施两岸ECFA协议大陆对台开放承诺,成为两岸现代服务业合作的重要集聚区;同时,对接台湾光电、机械、生物、文化创意等优势产业,加强产业链合作。加强与台湾自由经济区、金门“免税岛”等关港区的对接;推动厦门海关与台湾海关机构探索建立“三互”合作模式,开展AEO互认试点。 实施方案明确,深化厦金(厦台)合作,积极打造厦门与金门便捷的半小时交通圈和一日生活圈。同时,进一步推动一批有实力的在厦企业赴台投资。 金融支持 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直接投资 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厦门企业使用人民币资金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开展境外直接投资,支持境外投资者以其合法获得的人民币来厦投资。探索发展人民币境外投资基金,支持将募集资金以境外直接投资及海外贷款的方式,为厦门企业海外投资并购提供商业化、市场化及专业化的投资融资综合服务。 拓宽人民币输出渠道,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向境外投资,鼓励厦门银行业机构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支持厦门非金融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支持厦门金融机构及企业赴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 在自贸试验区内试行资本项目限额内可兑换,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内机构在限额内自主开展直接投资、并购、债务工具、金融类投资等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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