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出炉 接孩子放学或有临时停车区

2016-01-15 07:35:58刘宇瀚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 刘宇瀚)200㎡以上住宅需配建至少2个车位、条件允许的学校将配建集散场地……昨日,厦门市规划委出台了《厦门市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了三类区域中不同类型建筑项目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同时规定人流、车流较为集中的地铁站周边的建筑需减少停车位建设。

住宅需配建相应车位

《标准》规定,建设建筑物应按标准分别配建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特殊停车泊位。

以住宅为例,项目在建设地下停车库时,需根据户型大小配建停车位。独立式建筑或建筑面积大于200㎡,每户配建至少2个机动车位;普通商品房户型在200㎡和144㎡之间的,每户需建设至少1.5个车位,小于144㎡的至少配备1.2个车位。保障性租赁房是按照每户至少0.5个停车位来配建,不再考虑面积大小。

此外,针对商业办公类、餐饮娱乐建筑项目,火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旅游风景区,也有相应配建标准。

不过,《标准》也明确配建指标仅作为参考,具体还需综合各种因素进行专项研究确定。

岛内核心区严控停车

根据《标准》,厦门市区划分为三类停车分区:一类区域:包括厦门岛内旧城核心区,属于停车严格控制区;二类区域:包括厦门市、区两级中心城区,为停车一般控制区;三类区域:厦门全市规划建设区内除一、二类区域外的区域。

此外,厦门小学、幼儿园校门前道路红线以外,在有条件且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应设置地面集散场地,供接送车辆临时停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