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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对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 恶意欠薪或被列入

2016-01-19 08:47:0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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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恶意拖欠工程款,企业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

导报记者获悉,日前,厦门市建设局、交通运输局、规划委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今后,企业不论是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商业贿赂,还是拖欠工资等行为,责任企业将被拖入“黑名单”,面临3—12个月的“监禁”。

有何影响?或不能参与招投标

实施“黑名单”管理,是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失信惩戒机制。《办法》规定,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只要违反了规定都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一旦被列入“黑名单”,那么就视为行业内一个失信行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拒绝让“黑名单”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参与。

还有,对企业资质评定也会有影响,一旦进入“黑名单”,你的企业想资质升级,那就没门了。

恶意欠薪 可能被列入“黑名单”

《办法》规定,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一般为自公布之日起3—12个月。

被实行12个月“黑名单”管理,通常都是一些重大责任事故中的企业。比如,死亡5人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特别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等。尤其要注意的是,代建单位造成项目投资浪费,也可能面临12个月的“黑名单”管理。

除此之外,恶意欠薪或者恶意讨薪,都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一些过激行为发生的,可能被列入“黑名单”6个月。

极端讨薪、破坏社会秩序或违反社会治安有关规定的过激行为等不良行为中起组织策划、关键带头作用的相关人员,也可能被实施“黑名单”管理6个月。

当然,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或个人而言,并非管理期限不可变。导报记者注意到,这个期限根据企业或个人表现,可延长或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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