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彭菲 图/记者 刘东华)同一片海域中,既有游泳的人,又有飞驰而过的摩托艇,夏天时,这样的危险场景经常上演。两会期间,农工党界别的政协委员就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厦门加强对旅游摩托艇的管理。 记者调查 上网就能预订项目,出航不一定报备 夏天,摩托艇是不少来厦游客会选择的体验项目。家住白城附近的王小姐说,自己曾看过摩托艇和游泳者挨得很近,有的游泳者还把头埋进水里,实在危险。外地朋友来厦,她都不敢带他们去体验摩托艇。 记者在一些团购网站上找到提供摩托艇项目的商家,主要位于环岛东路一带。有些是按时间提供体验,10至15分钟左右;有些提供摩托艇出租服务,半小时要650元,并配备1名船长。有些商家提醒游客要带身份证,出航时向海事部门报备,有些就没有要求。 2015年8月,厦门港口管理局曾组织执法人员,排查环岛路沿线涉海景点,整治无证经营海上旅游观光的不法行为,其中就包括摩托艇。目前,船身长度在5米以下的摩托艇,国家对其检验登记发证没有强制要求。但若进入通航水域,影响公众和其他船舶安全,海事部门要予以劝离,不过没有强制的处罚措施。 委员声音 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开展驾驶员培训 农工党界别的市政协委员调查发现,摩托艇旅游项目在厦门兴起,一些安全管理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摩托艇的行驶区域没有限制,设备没有安全检验,有的驾驶员没有资质,无证经营,一旦发生意外,游客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他们形成了提案《建议厦门加强对旅游摩托艇的管理》提交给大会。 委员们认为,首先要制定出台《厦门市摩托艇商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以旅游为目的的摩托艇商业运营,要明确安全性能、救生设施、通信设备、操作资质、行驶的海况气象标准、登记检验、保险等管理内容以及主管部门。其次,要开展对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并划出一定的行驶区域,防止人艇混杂。 提案提出,厦门可借鉴外地的经验。三亚市政府已颁布《三亚市摩托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三亚市摩托艇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试行)》,未经登记备案的摩托艇不得在三亚辖区水域内航行,驾驶员应通过培训、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评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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