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 | 孩子判母亲 父亲不执行 离婚一事闹上了法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当时果果不满一岁,从利于婴儿成长的角度考虑,思明法院将果果的抚养权判给了吴某,并要求陈某在判决生效三日内将孩子交给吴某。同时,法院还判令陈某向吴某偿还借款7万余元。陈某在归还了7万余元借款后,迟迟不愿将孩子交给吴某。 执行 | 法官义工劝“老赖”还回孩子 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陈某并不是太配合。 思明法院执行局局长徐美玲介绍,抚养权不同于一般“老赖”欠款,可以查、封、拍卖财产,“我们不能满世界去找,只能去找孩子父亲”。于是,陈某“赖”孩子这事被列进了思明法院开展的“司法送春晖”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工作方案中。 昨日上午,执行局将陈某带回法院,最后一次协商孩子的事。摆在陈某面前的只有两条路,将孩子交给女方,否则,陈某将被拘留15日,后续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在法官等人的努力下,陈某终于同意将孩子交给女方。昨日下午,果果终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相关新闻】 思明法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备勤制 据了解,在思明法院,针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已经有了联合惩戒平台,建立了常态、有序的执行案件涉嫌犯罪移送侦查机制。2015年,思明法院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备勤制度,已成功拘留2名失信被执行人。另有3名失信被执行人,和陈某一样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主动履行债务或积极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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