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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计生条例修改通过 生二孩最多可休180天

2016-02-20 08:30:39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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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能休180天

之前,关于产假,大家的普遍印象是“一孩产假半年,二孩产假98天”。现在“全面二孩”后,一孩、二孩能享受同样长的假期。那么,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计生条例修改前,符合晚育(女方24岁以上或者男方30周岁以上)而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天—180天。由于没有关于二胎产假的规定,大家一般参照《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昨日,省人大通过关于修改计生条例的决定后,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日-180日。也就是说,若头胎生的不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话,二胎产假最多也将达到180天。

陈女士在今年的1月份就生下了合法的二孩。“政策现在才出来,我1月就生了,那我能休180天吗?”陈女士盼望自己也能享受到延长的“二孩假”。对此,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省里正式下发修改后的法规前,关于计生的规定仍按现行法规执行,在此之前就生下合法二孩的,要看省里面是否会有相关规定。

修改后的计生条例里还规定,男方照顾假为15天,而以前的规定是7天到10天。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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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消失

根据新的条例,“全面二孩”实施以后,就算只生一个,也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了;在“一孩时代”领光荣证,现在打算生个二胎的,光荣证不会收回,但是从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有关优待和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时期,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可以享受和以前一样的奖励、优惠政策。S622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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