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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海绵城市建设规范 新建改建小区都要能“吸水”

2016-02-25 08:40:41陈思亲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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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

更多透水路、下凹绿地将出现

新的技术规范,还对今后新建及改扩建的市政工程,提出海绵改造要求。今后,包括新建、改扩建的城市道路、郊区公路、城市广场、地下空间、公园绿地和市政场站等设施在内,都要能吸水、用水。

比如,城市绿地、广场、非机动车道和步行街等,需通过透水铺装,新建雨水渗透管沟及坑塘等,储蓄并渗透雨水。建筑、广场和道路等建设项目周边绿地,应低于相邻路面,而城市街区和城乡道路沿线,不再以人工“堆高”形式来绿化。规范要求,今后城市新建人行道、广场、步行街和自行车道应采用透水砖路面,占比不能小于7成,城市广场则可结合周边用地建成下沉式广场。

此外,技术规范还规定,在易发生积水路段,可利用道路及周边公共地下空间建雨水调蓄设施。同时,对于今后新建的市政雨水排放口,应设置雨水沉淀池、人工湿地等径流污染控制设施,以去除雨水中污染物。

排水防涝

将部分道路开辟为临时行洪通道

新出台的技术规范,还对城市排水防涝系统进行规定和完善。比如,对于排洪压力大的区域,大雨来临时考虑将具备条件的道路,开辟为临时行洪通道。

同时,采取措施保障地铁、大型下沉式广场和商场,以及地下停车场、地下人行通道等地下空间,其出入口要高于外围内涝积水位。并对城镇境内河道设计防涝标准,将区域内湖泊、池塘、湿地等,利用为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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