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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法》实施一周年 厦门航道管理对接一流水平

2016-03-01 08:16:0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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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清理航道内碍航物(大型渔网、螃蟹笼)。

(本组图片由厦门港航道管理站提供)

  

执法人员向渔民发放《航道法》宣传资料、宣传品。

  

▲清理航道。

《航道法》出台实施一年来,厦门港口管理局依法加强航道管理效果明显

主航道全年通航率逾95%,部分港区航道达100%,为厦门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李小芳)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下简称《航道法》)迎来正式施行一周年。厦门港口管理局介绍,《航道法》实施一年来,厦门港在航道管理、执法方面实现“有法可依”,极大强化了航道管理水平,主航道全年通航率超过95%,部分港区航道达到100%,助力“一带一路”、国际航运中心、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特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航运经济发展。随着船舶大型化趋势愈加明显,我市不断加强深水航道建设,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这对厦门港航道管理水平也提出更高要求。《航道法》出台实施一年来,在厦门港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下,全港强化法规实施,努力使我市的航道管理向国际一流水平对标接轨。

航道管理养护工作进入“新常态”

《航道法》实施后,保障了养护资金来源、完善了航道规划管理制度、同时设定了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范围划定制度,厦门港航道管理相关工作逐步进入“新常态”,呈现出多项亮点。

目前,厦门港航道管理站肩负着厦门港长达126公里的深水航道维护任务,市委市政府每年投入维护资金近亿元,主要用于全港航道的常年维护,确保了厦门港的安全、平稳运营。《航道法》实施后,明确政府投资义务,从法律上保障了航道建设养护资金的来源。

同时,《航道法》的实施,赋予了厦门港航道管理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和主体地位。随着去年厦门港航综合执法支队的成立,航道管理站与支队、水运处等相关单位建立了协同合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了执法效果。

另外,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制度、范围划定制度,也使航道管理更为规范。去年,厦门港航道管理部门在依法办理航道行政许可的同时,启动了航道保护范围专项课题的研究,有力确保厦门港航道的安全畅通。

科技创新引领航道管理新举措

科技创新引领一系列航道管理的新举措,体现出《航道法》实施后厦门港航道管理在日常维护工作中的实绩。

在对厦门港内航道特点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厦门港创新工作方式,采用了常年性维护机制,“一月一测,一淤即挖”,根据需要,对重点航段、锚地等通航水域及浅滩水域水深进行检测,有效保障了厦门港航道的通航保证率。去年,主航道、海沧航道、东渡航道等重要航道的通航保证率均达到95%以上;全年完成航道、锚地等通航水域水深测量面积134.3平方公里,外业出海测量140余人次。

一些科技创新举措,也对管理工作提供强力支撑。比如,去年9月,施工船舶卫星定位监控系统升级开发顺利通过验收。该系统在原有船舶位置查询、船舶轨迹跟踪、历史轨迹回放、调度管理、船舶信息统计查询、分析报表等基础功能上,新增了可视化管理、船舶卸泥自动识别等功能。这如同航道管理有了一双“千里眼”,24小时盯着施工船舶,使相关违法行为如违法卸泥的查处更为有效,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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