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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消保委公布2015年厦门十大消费典型案例

2016-03-11 08:36:07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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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通讯员 陈雪芳)买了卡商家却倒闭了,假耐克卖给了知名网购平台……昨日,厦门市消保委发布2015年十大消费典型案例,并委托市消保委律师团成员、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兴亮点评,给消费者以警醒和维权借鉴。

案例 1

水果店倒闭 充值卡泡汤

去年12月23日,廖女士在水果店购买充值卡,余额为2000元,因商家倒闭无法使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共接到消费者此类投诉641件,涉案金额125.56万元。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章予以终止调解。

律师点评 本案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预付款及要求赔偿利息、合理费用等损失。

案例 2

先抬高菜价 再打折团购

去年8月6日,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亚珠餐饮有限公司在其经营场所标示的菜价低于其在糯米网上宣传的菜价,涉嫌虚假宣传。

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虚构价格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思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以罚款30000元。

律师点评本案例中,经营者网上网下不同价,以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服务,误导消费者,明显构成价格欺诈。

案例 3

游客突发病 死亡获赔偿

去年3月,张某与中国国旅(厦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团队出境旅游合同》,旅游费用为8499元。4月13日上午,张某在旅途中身体不适,被送往约翰内斯堡医院就医,行输液治疗。当日21点20分,张某死亡。

经审理,国旅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70%的责任;死者在《出境旅游报名表》中“身体状况”一栏写“健康”,对自身健康过于自信,故承担30%。

经判决,旅行社赔偿20000元,太平财产保险公司赔偿390290.55元。

律师点评 本案例中,旅行社未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保护、处置措施,因此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 4

新车被抵押 致无法上牌

去年9月13日,王女士在厦门和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一辆“马自达3”轿车,合同约定9月30日提车,因该公司将车辆抵押给银行,导致车辆无法上牌和购买保险。

由于该公司资金困难,王女士选择司法途径维权。市市场监管局去年共收到该公司此类投诉30件。

律师点评本案例中,经营者收取消费者的款项,却未能依约履行交付车辆,违反双方约定,如果车辆交付客观上已无可能,则经营者须退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 5

假耐克鞋

卖给网站

去年1月,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被判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200万元。

厦门丸酷斯商贸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成立,销售假冒“耐克”运动鞋。为谋取非法利益,购进假耐克销售给某知名网购平台,销售金额为3000多万元。

律师点评 本案例中,违法经营者需要缴纳罚金,财产可能不足以同时支付。针对此问题,《消法》规定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原则,优先保障受损害的消费者得到经营者的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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