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冻肉来发电 厦海关首次采用此种方式销毁走私冻品

2016-03-15 08:34:46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郭小辉)冻牛肉、冻猪肚、冻鸡爪……这些看似美味的冻品,却因未经正规渠道走私进境,给消费者健康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3月14日,厦门海关将日前查获的530吨走私冻品进行集中销毁,无害化处理后将作为生物燃料供发电厂使用,这也是该关首次采用此种方式销毁走私冻品。

2月20日晚9时许,走私分子从漳州市某非设关码头将530吨冻品偷运上岸,企图运往广东地区销售,但在运输过程中即被截获。据厦门海关人士介绍,这些冻品大多来自美国、巴西等疫区国家,没有经过合法的检疫程序,有部分鸡翅、猪蹄等查获时便已高度腐烂,发出恶心臭味,一旦流入市场将给消费者安全带来极大危害。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厦门海关决定对该批冻品进行集中销毁。与传统填埋、焚烧等处理方式不同,此次厦门海关委托专业人士进行无害化处理,经过控水、发酵、燃烧等程序后,上述“冻品”便可作为生物燃料供发电厂使用,不仅有效防止二次污染,而且从根本上杜绝焚烧产出物料进入人类或动物食物链的可能,更实现了生物资源的有效利用。由于该批涉嫌走私冻品数量过多,此次销毁活动预计将持续10天时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