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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月厦门BRT查出1400件违禁物 6人因带刀被拘留

2016-03-18 11:29:54吴俊鸿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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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以及场站安保人员正在对乘客进行安检。

厦门日报讯(文/图记者 吴俊鸿 通讯员陈启帆)携带精致刀具,自以为是收藏艺术品不要紧。没想到还没上BRT公交车就被X光机发现,携带者被公安机关处以5日行政拘留。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了解到,自1月19日起,厦门快速公交(BRT)部分站点采用X光机进行机械安检,截至3月14日,近两个月时间,共发现各类违禁物品1400件,其中6名乘客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行政拘留。

自称刀具是工艺品

被安保工作人员拦下

3月13日下午,一名60岁左右男子一手提着行李,一手还握着一件用塑料壳包裹的东西,走进BRT第一码头站,准备乘坐BRT公交车。

走到安检口时,安保工作人员示意男子接受安检,男子将行李和塑料壳包裹的东西放进X光机,机器马上发出警报,安保工作人员打开包裹,里面是一把长刀。但男子自称,这是一件精致收藏工艺品,不是刀。

安保人员报警,公共交通分局民警迅速赶到。经初步鉴定,男子林某携带的长刀属于管制刀具。随后,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林某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5日。

削水果的不是刀?

照样被拘留5天

或许林某出于无心,不过照样违法,但这样的行为在BRT站点经常出现。

3月12日上午,一名年轻男子背着一个黑色背包走进BRT蔡塘站。就在背包经过X光机时,就被安保人员发现出了异样。男子打开背包,里面果然放着一把折叠弹簧刀。

“这个是削水果的,不是刀。”年轻男子认为,并拒绝配合安保人员工作,在附近巡逻的民警查扣了折叠弹簧刀,并对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男子黄某,处5日行政拘留。

同样,在2月6日,乘客杨某也因携带一把银色长刀,在BRT蔡塘站被查获,处5日行政拘留。

【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数字】

据统计,今年1月19日起,厦门快速公交(BRT)部分站点采用X光安检机进行机械安检。截至3月14日,包括BRT第一码头站、蔡塘站等4个安装X光安检机的站点在安检中共发现各类违禁物品1400件,其中包括酒精4起;打火机3起;烟花爆竹1起;查获各类刀具6起10件,6名乘客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处罚。

【提醒】

公共交通分局提醒乘客,乘坐BRT,不能携带的违禁品分三类:一类违禁品包含汽油、酒精、天那水、烟花爆竹、枪支弹药、炸药、腐蚀性化学品、管制刀具等;二类违禁品如发胶、工业用油、工业胶水、化学液体、剧毒化学品、油漆等;三类违禁品则是超高超重大物品、宠物、游泳圈、海鲜家禽、未包装铁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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