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赵志贤)昨日上午10时许,在翔安区刘五店南部港区以东水域,厦门同安海事处、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与福建海警第三支队三大队联合执法编队,对一部停靠在此的采砂船进行了登船检查。 检查中,由于船员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船员证书,厦门同安海事处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船开具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并责令负责人三日内到同安海事处接受调查,同时在整改前船舶不得开航。 昨日上午,海警三大队、同安海事处、市海洋综合执法一大队三个部门举行了联合执法启动仪式,签订了《海上联合执法协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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