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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适龄儿童7月底报名

2016-04-08 14:18:29林泓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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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所小学

有附加条件

14所原省示范小学招生有附加条件,即满足了“两一致”之后,还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一、孩子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房屋产权(父或母所占房屋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下同)的,孩子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2015年8月31日前入住),新入住的新建商品房除外。

二、孩子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孩子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一般必须是公租房)。

三、孩子的父亲(母亲)购买的片区房产(持有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且在片区外没有其他产权房,该住处为其唯一居住地,实际拥有并与其适龄儿童在片区房产居住一年以上。

四、孩子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并拥有片区房产的产权达六年以上(含六年),孩子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可视为片区招生对象。

上述前三种情况还要同时满足同一套房产只能有一个孩子在片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

【资料】

14所原省示范小学

厦门市有14所原省示范小学,分别为:厦门市实验小学、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厦门市第二实验小学、槟榔小学、大同小学、滨东小学、演武小学、民立小学、人民小学、集美小学、同安第一实验小学、同安第二实验小学、同安大同中心小学、海沧延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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