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处“越南酸奶”。 海西晨报讯(记者吴雪莹 通讯员刘启国 李有森张潇翎)前段时间,晨报报道了不少市民购买的“越南酸奶”中国暂未允许进口一事。这些酸奶口味多样,没有中文字样,保质期还比市面上的其他酸奶长。而厦门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表示,中国和越南尚未确认乳制品卫生证书,因此目前越南乳制品还不能出口到中国。 该报道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在报道见报第二天就开展了奶粉及乳制品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查处违法生产、经营乳制品的行为,专项行动开展至今已立案2起,查扣1618盒“越南酸奶”。 监管部门开展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行动4月2日起开展,将持续至5月31日,以无中文标识的乳制品和假冒伪劣婴幼儿奶粉为查处重点。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首先将对奶粉及乳制品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一些突出重点区域,如学校周边冷饮店、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市场等;同时,重点排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企业等“三无产品”,以及产品标识不符合规定的奶粉及乳制品。 一旦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奶粉和乳制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说,对此次专项打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核查和督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希望通过此次行动规范奶粉及乳制品生产经营秩序。 发现“越南酸奶”可举报 而在专项行动开展以前,已有部分“越南酸奶”被查获。3月30日,殿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中埔水果批发市场D10、D14号两家商铺查获34箱“越南酸奶”。中埔市场D14号商铺的经营者说:“我从广东购进该酸奶,每天半夜到货,每箱进价63元,以80元售出,到零售商手中每盒约卖2.5元,每箱卖120元。” 殿前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经进一步调查取证认定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下,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若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市民不要购买没有中文字样的“越南酸奶”,如果有发现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可拨打12331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
相关阅读:
- [ 04-02]越南乳制品目前还不能进口中国 市面产品来源存疑
- [ 04-01]“越南酸奶”热销 来路不明中国暂未允许进口
- [ 08-13]一杯尽享两种体验 蒂兰圣雪酸奶冰淇淋引发京城白领疯抢
- [ 08-07]国内首款酸奶冰淇淋今起登陆京城 蒂兰圣雪开启健康冰淇淋风潮
- [ 06-26]集美大学昨日举行毕业典礼 校长催促学生谈恋爱
- [ 02-10]果仙多维酸奶溶豆豆——专为宝宝研发的好产品
- [ 01-20]酸奶价格攀升,引酸奶机热销
- [ 01-20]小熊酸奶机:4个黄金时间享健康好滋味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