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法院、自贸区商事仲裁中心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爱玲)2015年6月6日,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厦门自贸片区成立; 2015年8月7日,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成为国内第二个自贸区法庭; 2016年4月19日,在厦门自贸片区揭牌一周年前夕,厦门湖里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与厦门市6家机构签订了一揽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助力区内纠纷解决。 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示范区,是厦门自贸片区改革的方向之一。在挂牌成立的这一年里,在追求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厦门自贸片区也在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今,厦门自贸片区探索成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全国典范。2015年6月以来,共受理仲裁案件113件,标的16.02亿元。 一院一中心 仲裁为主,调解为辅 2015年6月6日,厦门仲裁委员会和厦门市仲裁员协会同时在厦门自贸片区内成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简称“一院一中心”)。据悉,“一院一中心”可处理所有涉及自贸区的民商事案件和所有涉外案件,不受当事人国籍限制,也不受纠纷发生地的限制。 “现有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在册仲裁员575名,为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纠纷解决服务。设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就是要构建以仲裁为主、调解为辅的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厦门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林建文说。 据悉,从去年6月至2016年4月13日,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113件(其中涉自贸区案件59件,涉外案件54件),案件标的共计16.02亿元(其中涉自贸区案件标的7.08亿元,涉外案件标的8.94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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