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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公布外来娃积分入学指南 录取8月12日前完成

2016-04-26 07:16:0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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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庄乌沉)家里有适龄“海娃”即将上小学的家长看过来!近日,海沧区教育局发布文件,详细解读了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海沧小学一年级的积分入学条件和方式。根据文件,家长们可于5月5日至5月19日(含双休日)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或在手机端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ixm092)为孩子们报名。

根据规定,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随迁子女父(母)近一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海沧区暂住;近一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最近两年在厦门市缴交社会保险年限累计达1年。

据介绍,针对很多家长关心的“积分要达到多少才能入读公办校”这一问题,海沧区教育局回应,没有明确的分数线,而要根据公办学校的剩余学位和随迁子女的报名人数等来确定,而且,由于有些学校所对应的招生片区适龄儿童比较多,导致这部分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来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届时,海沧区将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随迁子女的积分顺序位次及填报的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工作于8月12日前完成,并在报名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若没被录取至公办小学的,在民办小学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可于8月15日至8月16日至海沧区内的民办小学报名,或及时回原籍就学。

家长可登录海沧区教育网www.xmhcedu.gov.cn查询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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