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非”港澳籍学生申请就读公办小学,要满足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刘东华 摄(资料图) 厦门晚报讯(记者 郭文娟)昨天,市教育局发布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厦门小学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有三个变化。至于人们关注的划片范围,须等待各区教育局细则出台。 进一步明确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入学的条件。 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市户籍的,由其父亲(母亲)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应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厦门社会保险的年限满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请在思明区、湖里区入学的,其父亲(母亲)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厦门社会保险的年限要满2年。作为过渡(2016年-2017年),2016年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暂住和参加厦门社会保险,具体年限不做要求;2017年申请就学适龄儿童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暂住和最近参加厦门社会保险满1年。 进一步简化港澳居民适龄儿童申请手续。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由家长直接向片区学校申请,由学校汇总报教育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亲(母亲)可通过i厦门“积分入学”平台实名向暂住地或购置房产所在区提出申请。 明确人才子女政策性照顾的申请手续。 符合人才政策照顾入学的适龄儿童父亲(母亲)要于7月1日—7月25日向教育部门提供相关部门核发的证书或文件,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与其子女的身份证明,以及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由教育部门核查后指导安排就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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