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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适龄儿童7月底报名

2016-04-08 14:18:29林泓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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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泓/文 常海军/资料图)昨天,厦门市教育局发布厦门市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导报记者发现,今年的小学招生政策和往年相比并无太大变化,在港澳地区适龄儿童、人才子女政策性照顾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明确。

小学招生片区划定暂未公布

今年的秋季小学招生工作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基本细则和去年相比并无太大变化,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排位。

    对于本市适龄儿童入学工作,7月1日至7月25日,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的人才子女、军人子女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审核材料;7月23日前,向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各小学在划定的片区张贴招生通告。

7月31日、8月1日,为到片区内的学校报名登记。符合片区招生对象的,由学校审核确认后,给予办理报名手续;不符合片区招生对象的,由学校汇总报送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8月2日前,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不符合片区招生对象到公办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其中,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今年的8月1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所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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