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 确保营改增税制转换成功 厦门国税实行24小时值守 昨日起,全面营改增试点真正在厦门“落地”了。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记者昨日获悉,五一期间,厦门国税全市9个基层单位的16个办税厅均节日无休,对试点纳税人提供全行业开票服务,确保营改增试点顺利推行。 一把手挂帅跟踪问效 据了解,市国税局推行绩效考核和督查机制,建立国地税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与完成时限,倒排任务,责任到人。市国税局局长朱俊福对营改增工作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指挥协调、亲自问效调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营改增工作。4月25日,市国税局又联合地税局,召开三级驻厦新闻单位营改增通报会,国地税局长向媒体解读政策,与新闻媒体“直通连线”,合力推进营改增工作。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困难,国税系统党团员发出倡议书,成立突击队。国税全系统从4月至7月取消常规休假,实行“5+2、白+黑”工作模式,并利用周末2天时间推行防伪税控设备、举办内外部培训等,避免营改增高峰期与申报期冲突。国税干部还利用晚上开展业务自学、政策研讨,定期召开营改增推进会,集中解决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各项软硬件测试等工作。 24小时值守确保开票成功 五一小长假期间,市国税局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亲自到各办税厅督察巡视,市局领导先后26次到基层一线调研指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作客市政府网站、解读营改增政策,千方百计保障改革平稳推进。主动加强与税务总局的汇报沟通,与总局工作安排始终步调一致;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强化与地税、财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部门间工作事项。 为保证营改增顺利开票,全市国税系统基层业务干部五一小长假也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监控办税流量增设137个窗口 今年3月初,市国税局根据全市国税系统16个大厅的分布和业务情况,监控人员流量,设置高峰流量三级预警,还统一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异常业务处理窗口,实行导税分流服务、错峰预约办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网上办税、掌上办税等方式,努力减轻大厅办税压力。 目前,全系统已增设办税网点12个、窗口137个,全市9个基层单位有办税窗口330个,其中设置营改增专区11个、专窗86个。在基层国税部门,各单位也早谋划、解难题,比如,营改增户数最多的思明国税局重新启用镇海、闽南大厦两个办税厅,切实提升了营改增办税服务能力。 相关 厦门地税“营改增”首日开出257万元 增值税发票税款仅为3000多元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税收业务,仍由厦门地税局代征。昨日上午,厦门地税办税服务厅窗口顺利代开出纳税人通过预约办理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单、增值税发票以及房屋租赁发票,标志着厦门地税局成功实现代征二手房交易和私房出租增值税业务。 据统计,昨日全天,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以及海沧、湖里、集美、思明、同安、翔安六个区局代征服务窗口共计开出29份增值税发票,累计开票金额257.1万元,缴纳增值税税款仅为3531.88元,大部分发票税额一栏为“0”。 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李先生按照预约的时间,来到地税窗口,办理缴交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费。由于李先生所购买的这套房产,已经满足了满两年对外销售的条件,按照新政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厦门地税工作人员为他开出了全市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可以看到票面上的税额是“0”。昨日上午,地税局还顺利地开出了厦门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单。高先生购买的是一个车库,按照原来的计税依据,高先生需要缴纳31746.4元的总税款,“营改增”后,他只要缴纳30691.9元,总的税负下降1054元。“因为增值税为不含税收入,我们进行换算。其次除增值税以外的税种像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还有印花税都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因此总体税负是略有下降的。”市地税局税政一处方静说。 不同于以往的休息日,昨日的翔安地税办税服务厅显得特别热闹。除了办理私房出租业务的纳税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外,区地税局的主要领导、纳税服务科负责人、征管法规科负责人和区国税局的主要领导、相关人员也都守在打印机旁。他们都见证着该区第一张由地税部门代开的私房出租业务增值税发票。“长期以来,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两大税种。5月1日后,营业税时代结束了,‘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增值税将发挥更重大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协作,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工作。”翔安区地税局局长陈忠华介绍说。
|
相关阅读:
- [ 05-02]厦门营改增试点全面启动 首批增值税发票昨日开出
- [ 05-02]福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一日零点开出首张发票
- [ 05-01]营改增全面推开助推中国经济转型 试点4年以来,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逐年提高
- [ 05-01]龙海地税局开出首张增值税发票 开通营改增绿色通道
- [ 05-01]国税总局局长: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初战告捷”
- [ 05-01]“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 中国改革红利“在路上”
- [ 05-01]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新契机——写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际(下)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