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斯婷 通讯员 胡晓牧)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开展12333微信访谈,市人社局人才开发调配处处长余卫东就接收毕业生方面的问题接受市民咨询。 余卫东介绍,毕业生在厦门就业,办理就业审核手续时应提供《推荐表》原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办理报到手续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原件,拟迁移户口的还须出具《户口迁移证》(本市院校毕业生提供“集体户口页”)。入学时户口未迁往学校或者已从学校迁出并落户回原户籍地或其他第三地的,先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报到证》原件办理报到手续,凭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情况登记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市民可登录“厦门人事网”或“厦门人才网”了解相关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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