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龚浠琳)昨日,记者从海沧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对一批未办理准入且无法提供植检证书的木粒(生物质燃料)进行了依法退运,该批货物来自印度尼西亚,共计99400千克。 据悉,植物源性的生物质燃料是以农林废弃物为原料,经烘干、粉碎等加工制成的环保清洁燃料,具有降低碳排放、减少污染和节约燃料成本等优点,深受企业青睐。但由于此类燃料加工简单存放粗放,存在二次污染的风险,检验检疫部门按照“一厂一品一案”原则,对进口植物源生物质燃料进行检疫风险评估及检疫准入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准许进口。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进口贸易企业,进口植物源生物质燃料之前,应详细了解检验检疫相关规定,并依法办理检验检疫审批手续,避免盲目进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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