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建筑“监督办法”出台 不按图施工将面临整改

2016-05-10 08:07:29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杨艳)不按图施工的建筑,今后或将面临停工整改。昨日,记者从市规划委了解到,《厦门市建筑工程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并将于6月1日起实施。

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管办法》着力从事中、事后环节入手进行监管。事中监管,即对建设项目进行定位,检查建设项目是否移位等。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规划抽查,以确保建设单位按图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将及时制止并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后又逾期未整改的,将依照《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转属地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待违法建设行为处理完毕后,建设单位方可继续建设。事后监管,即以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为抓手,对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整改之后确定符合要求的,才能予以核实通过。

据悉,该《监管办法》将通过“双随机”抽查机制进行监管,相关部门在进行规划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监管前,要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二名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检查。《监管办法》规定,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建设项目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建设项目的5%,抽查频次比例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多、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建设单位,将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施工过程规划抽查、专项检查及规划条件核实时,将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的信用信息,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信用监管评价等级低的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名录,相关部门将加大对其抽查频率和日常监管。建设单位(个人)在建设工程中若经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还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