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接】 三个建议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看到,大多数现场只看见“稻草人”似的警示牌,并没有其他防护措施,许多市民和专业人士对此给出了建议。 不能只设置简单禁止牌 市民黄先生认为,除了简单地放禁止牌,应该把这种提醒弄得更具体,如设置宣传栏,告知人们为什么不适合游泳,如果是暗礁,贴上暗礁图,如果是有暗流,说明暗流情况,把提醒做到点上。 增加救生圈等设施 记者在海沧湾公园看到,这里相比单纯的禁止牌,还多了一块宣传栏,宣传栏还插了一根竹竿——由于溺水事件发生,可以搭把手。但据了解,这根救命竹竿还经常被偷。 负责海沧湾公园附近海域义务巡逻的救援队队长柯吉红告诉记者,海沧湾公园是禁止游泳的,“水深,流急,暗礁多,但不少人还是会下去游泳。”因此,柯吉红建议,既然拦不住,那就做好预防,比如,在这些有安全隐患的海域岸边,增设一些救生圈等设备。 “一旦发生溺水,决定生死只有1到2分钟,及时发现抛出救生圈十分必要。”柯吉红说。 此外,一名受访市民吴先生还建议,岛外一些海岸线都十分长,有的达数公里,这一旦发现溺水事件,不少报警人说不清地点,因此,可以在岸边设置一些报警定位牌,方便市民报警。 成立水上救援队伍 据了解,在岛内环岛路,从白城到五缘湾,在警方、街道、红十字会等部门的牵头下,设立起了多个水上救助点,每个救助点在夏季、下海游泳高峰时段,定时有人员在海岸边巡逻,劝导游客。 记者连日走访岛外多处海域,只发现海沧有一支义务海上救援队——海沧区吉红海上义务救援队。队长柯吉红告诉记者,救援队成立不到两年,在海沧湾公园一带海域,就成功地救起过7个落水者。 在采访中,多名游客提出建议,在这些岛外“野浴场”,最好要有相关部门牵头,引入志愿者等力量,成立水上救援队伍,加强海岸巡逻,劝导游客,在发现溺水事件发生,及时报警,并展开一定能力的救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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