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五岁男童独自出门玩耍 意外溺亡电梯井

2016-05-27 10:29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案例2】

五岁男童出门玩 意外溺亡电梯井

法官认为父母监护失职过错最大

五岁大的男孩小童(化名)离家玩耍后便再也没有回来,父母四处寻找,最后见到的却只是工地电梯井内冰凉的尸体。这样一起惨痛的儿童意外死亡案,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场官司。

父母:井盖不严,孩子才出事

2015年9月6日,小童和往常一样,吃过午饭就自己跑出去玩了。几个小时过去后他还没回来,童先生夫妻到处找不到孩子,只好报警求助。

警察带来的消息让夫妻俩如坠冰窟。他们在一片在建工地的积水电梯井里发现了小童,孩子已经没了呼吸。悲痛欲绝的童先生把责任都归结到工地一方。电梯井是屋主陈先生(化名)建房时挖的,深约一米五。事故发生前正好碰上台风天,电梯井里积满了水,陈先生就在上面搁置了几根木条,也没做别的防护措施。

童先生认为,如果陈先生把电梯井盖得严实一些,小童也不至于稀里糊涂地掉进水里淹死。他们将陈先生告上法庭,要求他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支付包括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85万余元。

法院:父母有法定监护责任

陈先生认为,五岁的孩子本来就不应该出现在工地,童先生夫妻俩没尽到做父母的责任,才导致孩子意外身亡。

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法院的部分支持。法官认为,导致小童死亡的原因有二,首先是监护人的监护疏失,其次才是工地的安全防护疏漏。

法官指出,事故发生时小童才五岁,在法律上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保护小童的生命安全,属于童先生夫妇的法定监护责任。然而事故发生前,小童却独自一人在外走失,显然父母都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违背了他们的法定义务。

当然,陈先生在人来人往的地方深挖电梯井,又没做好防护措施,也存在过错。但相比之下,童先生和妻子违背法定义务,过错更重。最终法院酌定陈先生承担事故30%的责任,而小童父母则要承担七成的主要责任。

【法官说法】

孩子没有危险意识

父母监护尤为重要

两起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意外死亡的案件,主要责任方都是父母,这与过错责任的划分离不开关系。

案件的主审法官告诉记者,如何划分责任主要还是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但是,在未成年人对危险没有足够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时,父母的监护职责尤为重要。在这两个案件中,父母都存在明显的监护疏失,放任孩子靠近危险源,最终才导致意外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场所管理方固然有安全疏漏,但不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