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爱玲)截至目前,20个省份陆续发布了2015年平均工资,其中北京以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11390元、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8689元“夺冠”。昨日,厦门市也晒出了自己的工资单。厦门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765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64319元,月平均工资为5360元。你“拖后腿”了吗? 超过全国线和省内线 此前,中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029元。 记者从福建省统计局官网了解到,2015年福建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628元,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58719元,低于全国水平;2015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3765元,其中,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平均工资64319元,高出“全国线”和“省内线”。 10年来增长超150% 记者了解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一个十分关键的数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可表明一定时期在岗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反映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以前,这一数据曾用“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来表示,它指的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的在岗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随着经济水平的持续发展,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的平均收入水平逐年上涨。数据显示,2006年,厦门市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年工资25544元,平均月工资为2129元,此后的10年内这一数据逐年攀升;2015年,厦门城镇非私营在岗职工(包括劳动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64319元,相比10年前的2006年增长了38775元,增幅为151.80%;月平均工资也从2006年的2129元增长至2015年的5360元,增长了3231元。 平均工资是指税前工资 记者从厦门统计专家处了解到,统计数据中的平均工资一般指的是税前工资,且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因此,“平均工资”并非指人们平时拿到手的“实发工资”。 为什么很多市民感到自己“拖了后腿”呢?专家指出,工资分布属于典型的偏态分布,也就是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这意味着,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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