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昨日,厦门交警网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有11名驾驶员因涉嫌酒后驾驶,被翔安交警大队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逾期未接受处理,如今将被市交警支队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这11名驾驶员中有7人是翔安区本地居民,违法行为发生在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违法地点集中在翔安大道、巷南路和漳东线。 该告知书公告7日后视为送达。对公安机关拟作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上述驾驶员有权要求听证,但应在被告知后3日内(即4月28日之前)向市交警支队(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提出,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涉嫌违法的驾驶员未在期限内提出申辩或听证要求的,市交警支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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