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记者暗访疑遭诱导消费 祛痘机构:治痘要两三千

2016-06-17 21:35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回应】

祛痘机构:已经在好转,是消费者没耐心

就林小姐的遭遇,记者采访了该机构负责人林先生。

林先生说,事实并非林小姐认为的那样。林小姐起初购买的是加急治疗套餐,价格为2890元,只负责在1个月内治好,之后反复的问题不在他们的保证范围内。

林先生说,1个月后,林小姐的痤疮反复了,双方商定后重新选择了另一份治疗套餐,即终生包治套餐,“原本这个套餐是7800元,我们扣除了她第一个的2890元,只收了她4910元后续治疗费。”他解释,因为林小姐患的是“激素痘”,所以他们才推荐了一个额外的排毒套餐,价格为1000多元,这是另加的。

至于疗效问题,林先生说,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因此不能保证每个人100%治好。他们所谓的“包治”指的是全国各大城市都有痘博士的连锁店,享有包治套餐,就可在症状反复时,无论在全国各地都可到痘博士的连锁店继续治疗。

林先生说,林小姐实际上已经正在好转,只不过她没耐心继续等下去罢了。

【进展】

卫生监督所介入,退款80%

纠纷发生后,林小姐向湖里卫生监督所投诉。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前往该店突击检查,虽然并未发现该机构有医疗美容行为,但是有两名工作人员健康证过期,属于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一人被罚款500元。

至于消费纠纷,卫生监督工作人员表示,这并不是他们的职权范围,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工作人员在现场与老板进行了沟通。之后,该店表示愿意退款80%,最终退还林小姐7800元。

事后,记者在国家工商系统中查询发现,该机构登记名为“厦门市湖里区痘博士美容店”,经营范围为“理发及美容服务”,属生活美容范畴。

记者就此事咨询市物价局,市物价局回复:痘博士这样的生活美容店虽然是市场自主定价,但法律要求要明码标价。

【暗访】

祛痘机构:完全治好得两三千

近日,记者来到痘博士祛痘机构。该机构位于嘉禾路与仙岳路交汇处,店面挺大,有两个门店大小,牌上挂着红十字标识,LED广告牌循环播放着“专注解决痤疮、青春痘、粉刺”等标语,里面的顾客挺多,工作人员清一色穿蓝色大褂,戴着口罩,看起来挺专业的。

在前台简单登记了基本信息后,记者被领到其中一间诊疗室。一名自称王医师的女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简单问几句后,她便戴上塑料手套在记者的脸上按压了几下,过程很短,也就几秒钟时间。随后便得出结论:你脸上有三种皮肤问题,分别是白头粉刺、黑头粉刺和丘疹性痤疮,“蛮多的,一粒一粒的。”她说,“看上去还好,但是摸上去感觉很多。”

记者问怎么治。她说,痤疮很难靠一般的规律饮食、作息等常规方法去除,需要阶段性治疗,建议先治治看看效果。“尝试治疗是980元3次,要完全治好,得两三千元左右,大概8个疗程,持续一个月时间。”

另一名工作人员插话说,两三千元包括药物,药物用完了还要再花钱买新的药物,直到治好。记者问究竟要多少钱才能治好,王医师称,这个要看个人的体质,开始治后才能知道。

在整个过程中,记者始终没看到明确的用药或治疗价目表,价格均为工作人员口述。

【求证】

第一医院专家:自行调理即可

记者心惊:自己脸上的痘痘真有那么严重吗?

为此,记者专门找到市第一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张启国。看完记者的脸,张医师说:“你脸上仅为轻度寻常痤疮,数量也不多,自行调理即可,不须额外治疗。”

林小姐也咨询过张医师,看完林小姐的脸,张医师说,林小姐脸上的痘痘虽然不能短期内治好,但如果就医,花费不超过1000元。“内外结合,调理几个月就会好。”

【律师说法】

应签详细书面协议

明确疗程疗效费用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律师说,目前祛痘市场因为方法方式的不同,游走于生活美容与医疗美容之间。普通美容院在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进行祛痘,就会涉嫌非法行医。普通美容院在没有很好的卫生与消毒条件,或者护理类产品不够完善的情况下,仅通过美容护理的方式进行祛痘,虽然不会涉嫌非法行医或超范围经营,但如果造成消费者脸部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他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祛痘美容时,特别是选择医疗美容机构祛痘美容时,应注意查验美容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包括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等,并了解美容机构所用产品是否由正规厂家生产。在接受美容服务前,切莫轻信经营人员的夸大宣传和口头承诺,应签订详细的书面协议,明确疗程、疗效及费用等条款,避免因责任不清造成维权困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