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将立法保护老字号品牌 冒牌老字号将依法严罚

2016-06-28 07:43:00蔡樱柳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将通过立法保护老字号品牌。

海西晨报讯(记者蔡樱柳)提起厦门的“老字号”,您知道多少?随着大街小巷里越来越多的商家打出了老字号的招牌,孰真孰假,不仅是游客,厦门人也分不清楚。

昨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听取了议案领衔人关于《厦门市老字号品牌保护发展促进办法(草案)》的说明。据了解,这是厦门市人大代表第一次联合起草法规草案。

《办法(草案)》对老字号做出了定义,厦门老字号,是指具有一定历史文化背景,因拥有可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而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企业名称、字号或商标等,由授权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认定的称号。厦门老字号品牌企业应当是连续经营15年以上,取得营业执照,商号、字号或商标已经注册,具有独特的本土化企业文化,并为社会认可的知名企业。

《办法(草案)》规定,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厦门老字号认定、确认及授牌工作。截至目前,厦门市商务局等单位认定的“厦门老字号”企业80家。

对老字号的保护和扶持也有相关规定。如已经取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企业进行专利、驰名商标申请,财政或将给予补贴。

《办法(草案)》还规定,对取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企业、组织、个人违法骗取称号、不当使用称号等有损厦门老字号品牌信誉和形象的违法行为,或将由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侵犯厦门老字号及其所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或将由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