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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高温厦出台规定 建筑工地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

2016-06-21 07:25:37曾昊然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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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 曾昊然)高考刚过,“高烤”又来。厦门最近进入了“干蒸模式”,最高气温达到34℃左右。而长时间“站高温”,容易出现脱水甚至发生心脑血管疾病,危及生命健康。为此,市建设局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夏季高温天气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建筑工地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保障工人的健康安全。

《通知》要求,在高温天气期间,全市的建筑工地要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要尽量避开高温时段。其中特别提到,要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不得为抢赶工期随意加班加点。此外,应适当调整一线人员作业时间,防止工人因中暑或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事故发生。

其次,《通知》也指出,夏季是各类肠道传染病高发期,各工程项目部要加强工地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严格食品采购、制作、供应等环节的卫生控制,保证饮食安全,严禁出售变质的剩饭剩菜,防止食物中毒。如果工人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送医处理,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为工人“消消火”也很重要。全市的建筑工地要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要求。有条件的施工现场,还要搭设凉棚和饮水点(电热水器),备有足够的饮用水、凉茶及清凉油、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用品。工人宿舍必须保证隔热通风透气,并配备电风扇等必要的降温设施。

夏季也是火灾多发季节,《通知》特别提及,要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加强存放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制度,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露天高温暴晒。加大对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线路和设备老化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达不到要求的建筑工地,应立即整改。市建设局将组织不定期督查,如有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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